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0學年度排球運動聯賽競賽規程
壹、依 據:本規程依教育部台體(一)字第1000137760號函核可辦理。
貳、宗 旨:為倡導大專院校排球運動風氣,提供正常課外活動,促進校際運動交流及培養優秀排球選手,特舉辦本比賽。
參、組 織:
一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。
二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。
三、承辦單位: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排球委員會。
四、協辦單位:中華民國排球協會、全國各大專院校。
五、贊助單位:艾瑞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
肆、球隊註冊:
一、日期:自即日起至100年10月7日(星期五)止,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費用:每隊繳交競賽活動費為新台幣參仟元整。
(請用郵局匯票,抬頭書寫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)
三、手續:請按大會提供球隊註冊表格格式,詳細填入各項資料,並加蓋校印或體育
行政主管單位戳章,連同報名費郵局匯票以掛號郵寄大專體總活動組收,
始完成球隊註冊手續(如未依表格填寫清楚,則該球隊視同未完成註冊)。
四、大專體總地址:台北市中山區〈104-66〉朱崙街20號12樓。
電話:(02)2771-0300 傳真:(02)2771-0305
網址:www.ctusf.org.tw
電子信箱:ctusf32@mail.ctusf.org.tw
伍、隊職員註冊及報名:
一、日期:自中華民國100年9月10日(星期六)起至100年10月21日(星期五)下午五時止,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人數:每隊得註冊職員含領隊、教練、助理教練、管理各一人,球員(含隊長)二十人,每場比賽前提出12名正式球員及2名自由球員。
三、手續:請按規定於網路填寫報名表格、欄位詳細填入各項資料(含相片),列印並加蓋校印或體育室(組)戳章,以掛號郵寄大專體總活動組收,始完成報名登記註冊手續(如登記之球員未依報名表上之表格填寫清楚,則該球員視同未完成登記)。
四、球員註冊資格請依據本規程第玖條規定辦理,如未依表格填寫清楚,則該球員
視同未完成註冊。
陸、比賽日期:自100年11月15日(星期一)起至04月15日(星期五)止。
一、預賽:自100年11月15日(星期一)起至12月31日(星期一)止。
二、決賽:自101年03月01日(星期一)起至04月15日(星期五)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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